本标准规定了耳鼻喉射频消融设备的术语和定义、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3.1所定义的耳鼻喉射频消融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高频电灼设备。 上一篇: YY 0896-2013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肌电及诱发反应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高清版 下一篇: YY 0899-2020 医用微波设备附件的通用要求 高清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