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换: 本文件规定了眼科手术晶状体摘除和玻璃体切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眼科手术品状体摘除和玻璃体切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以及可以与该医用电气设备连接的相关配件。 如果条款或分条款仅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或只适用于医用电气系统,则该条款或分条款的标题和内容中会做出说明。如果情况并非如此,则该条款或分条款既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也适用于医用电气系统。 本文件不包含适用范围内的医用电气设备或系统预期生理功能中所固有的危害,通用标准的7.2.13和8.4.1除外。 注:见通用标准的4.2。 目的 替换: 本文件的目的是建立眼科手术用晶状体摘除和玻璃体切除设备,以及可以与该设备相连接并可共同或单独进行测试的相关配件的安全专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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