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射频热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射频热疗设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射频消融设备 本文件代替 YY 0777-2010《射频热疗设备》,与 YY 0777-2010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组成的内容(见 2010 年版的第 4 章); 更改了输出功率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4.2、5.3,2010 年版的 5.3、6.3);更改了温度测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4.3、5.4,2010 年版的 5.4、6.4);更改了温度控制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4.4、5.5,2010 年版的 5.5、6.5);更改了功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4.5、5.6,2010 年版的 5.6、6.6);删除了外观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2010 年版的 5.7、6.7);重改了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4.7、5.8,2010 年版的 5.8、6.8);重改了环境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4.8、5.9,2010 年版的 5.9,6.9);重改了试验条件及所需仪器工装的要求(见 5.1,2010 年版的 6.1);删除了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见 2010 年版的第 7 章~第 9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4)归口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Y 0777--2010
上一篇: YY 0719.2-2022 眼科光学 接触镜护理产品 第2部分:基本要求
下一篇: YY 0852-2011 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膜 含2020年第1号修改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