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统一评价内容、标准和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文件以及审批文件等进行评价。 上一篇: SL/Z 349-2015 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建设技术导则 下一篇: SL 650-2014 水文设施工程验收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