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1、2、3级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 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执行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若仍无规定可循,应由建设、设计、勘测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制定补充规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上一篇: SL 46-1994 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 下一篇: SL 53-1994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