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管护与评价,明确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与评价。 1.0.3 宜以小流域为单元,根据自然资源与人文禀赋、土地利用、社会经济等条件,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科学合理配置水利、农业农村、林草、乡村振兴等相关行业措施,推进生态、生产、生活协同发展,实现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 1.0.4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8972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GB 19379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32000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GB/T 38353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 GB/T 38836 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 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 GB 51018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 /T 51297 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 GB/T 5134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435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 SL 190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SL 386 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 SL/T 804 淤地坝技术规范 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LY/T 1690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 LY/T 3179 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程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T 4046 畜禽粪水还田技术规程 1.0.5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代替 SL 53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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