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河湖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码头(含渡口)桥梁、道路(含铁路)、管(隧)道、缆线(通信缆线﹑输变电线路)、取排水设施、造(修、拆)船、航道整治、滩岸环境综合整治(含岸线整治修复、生态廊道建设、滩地生态治理等)等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洪水影响的审查。 上一篇: T/CHES 89-2022 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导则 下一篇: T/CTESGS 03-2022 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补救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