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提单(物权登记)服务系统的主要子系统组成、权限管理与安全等规范。本标准适用于通过物权登记系统实现国际贸易中的电子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产生、流转和使用服务等。 上一篇: SB/T 11004-2013 电子提单(物权凭证)使用规范 下一篇: SB/T 11038-2013 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专用术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