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给出了被放射性核素污染的人体体表(健康的和受损伤的)进行去污洗清处理应尊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原因和形式所致人体体表各种放射性核素污染的去污处理。 本标准被GBZ/T 216-2009代替。 上一篇: WS/T 106-1999 地方性氟中毒病区饮水氟化物的测定方法 下一篇: WS/T 123-1999 红细胞比积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