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含氰甙类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判定原则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因食用苦杏仁、桃仁、李子仁、枇杷仁、樱桃仁、木薯等含氰甙类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不适用于将苦杏仁作为药用引起的中毒。 上一篇: WS/T 404.5-2015 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 第5部分:血清尿素、肌酐 下一篇: WS/T 6-1996 桐油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