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阮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己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上一篇: WS 310.1-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 下一篇: WS 283-2008 炭疽诊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