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西医诊断、中医诊断、传染病诊断、孕产妇相关诊断和职业疾病诊断相关数据元公用属性和专用属性描述。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医学诊断信息交换与共享。替代WS 363.10-2011 上一篇: WS/T 363.1-2023 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部分:总则 下一篇: WS/T 363.11-2023 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1部分:医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