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WS/T 400—2012《血液运输要求》,与WS/T 400—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为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更改了本标准的范围(见第1 章);——删除了“血液”和“运输过程的质量监控”的定义(见2012 年版的3.1、3.3);——更改了“血液运输”的定义(见3.1,2012 年版的3.2);——更改了部分全血及成分血运输温度要求(见4.1,2012 年版的4.3);——更改了对温控车辆的性能要求(见4.3.1,2012 年版的4.2.1);——更改了对血液运输箱的性能要求(见4.3.2,2012 年版的4.2.2);——更改了温控车辆和血液运输箱监控要求(见4.5,2012 年版的4.4);——更改了血液运输箱保温性能确认方法(见附录A,2012 年版的附录A);——更改了血液运输箱和温控车辆箱体温度的测定方法(见附录B,2012 年版的附录B)。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应急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血液中心、安徽省血液中心、浙江省血液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湖北省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江苏省无锡市中心血站、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心血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俊杰、徐蓓、邱颖婕、马庆、胡晓玉、朱发明、谢珏、石思蓉、刘晓、谢进荣。本标准于201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上一篇: WS 399-2023 血液储存标准 下一篇: WS/T 401-2023 献血场所配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