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生物炭基肥料的术语、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以作物秸秆等农林植物废弃生物质生产的生物炭为基质,添加氮、磷、钾等养分中的一种或几种,采用化学方法和(或)物理方法混合制成的生物炭基肥料。本标准不适用于生物炭与其他有机物料混合和(或)发酵制成的肥料。 上一篇: NY/T 3040-2016 缓释肥料 养分释放率的测定 下一篇: NY/T 2271-2016 土壤调理剂 效果试验和评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