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原则﹑程序、方法和成果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全国县级行政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伊春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所属林业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团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参照使用。替代LY/T 1956-2011 上一篇: LY/T 1955-2022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下一篇: LY/T 1045-2022 正式版 营林机械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