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的项目、内容、程序、方式、方法、报告编写和相关技术要求。适用于在中国管辖海域内从事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 上一篇: HY/T 168.1-2013 大生活用海水后处理设计规范 第1部分:活性污泥法 下一篇: HY/T 139-2011 海洋行政执法档案业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