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高气压环境作业人员减压病的诊断及处理,也适用于航空及休闲潜水人员减压病的诊断及处理。 上一篇: GBZ 143-2015 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 下一篇: GBZ 106-2002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