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的基本要求、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辅助设施、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检查及评估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及其监督管理。以煤、石油、天然气等为主要生产原料的火力发电企业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参照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原子能发电厂、地热发电厂、垃圾发电厂的职业危害预防控制。 上一篇: GBZ/T 287-2017 木材加工企业职业危害预防控制指南 下一篇: GBZ/T 296-2017 职业健康促进名词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