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铁路技术政策,统一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技术标准,使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符合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和Ⅱ级铁路、重载铁路铆接、栓焊及全焊桥梁钢结构的设计。公、铁两用桥中单独承受公路荷载的钢结构应按现行的公路行业相关标准进行设计。铁路桥梁钢结构应具有规定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 年。采用本规范设计时,尚应符合现行《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10002)的规定。钢结构的构件设计宜标准化,使同型构件能互换。结构应便于加工、运输、安装、检查和养护。桥跨结构应设预拱度,预拱度曲线宜与恒载和半个静活载产生的挠度曲线形状基本相同,但方向相反。由恒载和静活载所引起的竖向挠度不大于桥梁跨度的1/1600时,可不设置预拱度。桥跨结构在计算荷载的最不利组合作用下,横向倾覆稳定系数不应小于1.3。钢梁应能适应用千斤顶将其顶起。起顶设施及结构本身都应按起顶荷重1.3 倍检算。曲线上线路中心有偏移的桥以及其他有偏心荷载的桥应计算偏载对桥跨结构的影响。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上一篇: TB 10501-2016 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下一篇: TB 10625-2017 重载铁路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