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的使用特性、型号、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部分规定了电缆适用于铁路信号系统中有关设备和控制装置之间的连接,可实现1MHz(模拟信号)、2Mbit/s(数字信号)、额定电压交流750V或直流1100V及以下系统控制信息与电能的传输。 本部分应与后续部分共同使用。 上一篇: TB/T 3064.4-2003 轨道动力稳定车 第4部分:稳定装置 下一篇: TB/T 3100.2-2004 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第2部分:塑料护套铁路数字信号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