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置,通用航空机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上一篇: MH/T 6044-2008 小型机场民用航空燃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 下一篇: MH/T 3013.1-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 职业安全健康 第1部分:地面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