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民航综合办公平台人员信息、组织机构、消息待办、电子公文交换、行政审批事项等非涉密系统接口的接入规范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局各级行政机关及民航直属单位、航空公司、机场等单位建设的拟与民航电子政务综合办公平台通过非涉密网络对接的系统(以下简称“外部系统”)。 上一篇: MH 5001-2021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 含2024第一修订案 下一篇: MH/T 3035-2023 民用航空生产运行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