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排水系统吸气阀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承受不超过正压力10 000 Pa,且在-20℃~+60℃的温度范围内工作的吸气阀。 化工、实验室以及其他特殊场合下使用吸气阀,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上一篇: CJ/T 260-2007 电子式热分配表 下一篇: CJ 244-2007 游泳池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