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馆藏砖石文物保护修复记录的文本内容、记录形式、书写要求、保护修复记录的归档与保存、记录封面格式。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文物收藏单位所保存的砖石质文物保护修复归档用的工作记录。 上一篇: GB/T 33290.10-2016 文物出境审核规范 第10部分:金属器 下一篇: GB/T 33301-2016 燃煤工业锅炉及窑炉节能量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