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工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伴生天然铀、钍,且原矿、精矿、尾矿中单一核素比活度大于1Bq/g的有色金属矿产开发利用项目的辐射污染控制工程设计。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等。 相关设计单位、管理部门、设计人员、工程施工单位及人员等。 上一篇: GB 50253-2014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下一篇: GB/T 30738-2014 海洋沉积物中放射性核素的测定 γ能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