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冶涉及的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固体废物辐射环境管理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冶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关停阶段放射性废物的辐射环境管理。退役与关闭阶段放射性废物的辐射环境管理按照GB 14586 执行。钍矿冶放射性废物的辐射环境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代替GB 14585-93 上一篇: GB 31572-201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含2024年修改单 下一篇: GB/T 14264-2024 半导体材料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