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包括构筑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 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检验、使用与维护。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进行建筑,应根据温陷性黄土的特点、工程要求和工程所处水环境,因地制宜,采取以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防止地基湿陷对建筑物产生危害。温陷性黄土地区的建筑工程的建设与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上一篇: GB 50023-2009 高清晰版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下一篇: GB 50032-2003 高清晰版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