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胶合木结构的应用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承重胶合木结构的设计、生产制作和安装。本规范胶合木宜采用针叶材,胶合木构件截面的层板组合不得低于4层。胶合木结构的施工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和《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胶合木结构的设计、制作和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上一篇: GB/T 50676-2011 高清晰版 铀燃料元件厂混凝土结构厂房可靠性鉴定技术规范 下一篇: GB/T 50878-2013 高清晰版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