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AS 018-2021 水泥用低热值原燃料发热量的测定方法本文件规定了水泥用低热值原燃料发热量的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发热量低于12.54 MJ/kg的石煤、煤矸石、油母页岩、风化煤、泥煤、次褐煤等低热值 原燃料和指定采用本文件的其他材料。 上一篇: T∕CCAS 001-2018 水泥企业社会责任准则 下一篇: T∕CCAS 003-2018 水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