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A-G 0145-2021 T∕CSTE 0211-2021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干式真空吸尘器本文件规定了干式真空吸尘器“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干式真空吸尘器的企业标准水平评价。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可参照使用,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可参照使用。本文件由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委员会提出。本文件由中国节能协会、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成套家电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上一篇: T∕CECA-G 0133-2021 T∕CRAAS 1105-2021 T∕CSTE 0160-2021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水(地)源 下一篇: T∕CECA-G 0111-2021 T∕CSTE 0182-2021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制冷自动售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