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集成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基本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服务承诺。本文件适用于使用GB/T 13611规定的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额定热负荷满足GB16410—2020标准范围中a)、b)、d)、e)规定要求的集成灶。使用GB/T 13611以外燃气种类的集成灶可参照使用本文件。本文件不适用于在移动的运输交通工具中使用的集成灶。 上一篇: T/ZYZYC 015-2024 无烟草木灰生产技术规程 下一篇: T/ZZSJRXH 001-2024 漳州市农村金融信用户评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