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中,为监控电力系统设置有电力监控系统;为监控通风、空调、给排水、动照等系统设置有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电力监控系统和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整合后形成综合监控系统。同时,综合监控系统还与火灾自动报警、广播、视频监控、通信集中告警等城市轨道交通中的弱电系统进行信息交互。在综合监控领域,这种方式建设的综合监控系统称之为“以电调、环调为核心的综合监控系统”。近年来,伴随着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发展,在以电调、环调为核心的综合监控系统基础上,将列车自动监控系统整合入综合监控系统,这类综合监控系统被称之为“以行车指挥为核心的综合监控系统”。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以行车指挥为核心的综合监控系统也普遍被称之为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综合自动化系统(简称“行车综合自动化系统”)。行车综合自动化系统形成统一的硬件平台、统一的软件平台、统一的网络平台、统一的运营指挥,将行车监控和供电、机电、视频监控、广播等系统监控充分联动起来,有利于综合监控系统全面发挥高效支撑城市轨道交通调度指挥的功能,有利于城市轨道交通日常时,高效运转,紧急时,迅速抢险的需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同时,在《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T50636与《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12758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上一篇: T/CITSA 37-2023 智慧高速公路分级 下一篇: T/CITSA 39-2024 面向路网汽车尾气排放计算的交通流数据采集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