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代替T/BJZMXH 102-2019《入圃苗木验收规范》。与DB11/T T/BJZMXH 102-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增加了“卸车后检查”的主要内容(见4,2019年版的4.3.2);b) 增加了“藤本”退货处理的情况(见5,2019年版的5.3);c) 增加了“竹子”退货处理的情况(见5,2019年版的5.4)。本文件由北京林木种苗产业协会提出。本文件由北京林木种苗产业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京彩弘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林木种苗产业协会、北京盛世润禾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北京胖龙丽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安海之弋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森源达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寇志玲、贾雨龙、王亮、李金苹、周晓杰、梁杰、李素丽、许栩、刘术翠、甄优美、王进财、曹姗。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9年首次发布为T/BJZMXH 102-201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上一篇: T/BJZMXH 101-2023 苗木采购管理规范 下一篇: T/BJZMXH 103-2023 苗圃病虫害防治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