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近地表处置设施不能接收,预期可在中等深度处置设施中实施处置的放射性废物的筛选准则。本文件适用于核设施运行和退役,核技术利用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中水平放射性废物的分拣和分类管理,以及中等深度处置设施设计和废物接收准则的制定。 上一篇: T/BMCA 021-2023 军民融合科技成果信息披露 下一篇: T/BSRS 096-2023 运行核电厂放射性废物产生源头控制与管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