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以钢铁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可按照本文件提供的方法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如钢铁生产企业除钢铁产品生产以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则应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上一篇: T/QZZN 03-2023 多色EVA发泡成型的鞋底模具技术要求 下一篇: T/SCC 0004.1-2023 T/SHHJ 0011.1-2023 绿色低碳全屋定制家居 第1部分:产品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