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甾体激素类制药副产碳酸锂的产品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实验方法、包装、标识、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生产甾体激素类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含锂溶液为原料,经单独收集加入碳酸盐反应后,再经调理、沉淀以及精制过程后制得的副产碳酸锂。产品用途仅限作为制取锂化合物和金属锂的原料。 上一篇: T/ZJCX 0034-2023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特性测试标准 下一篇: T/ZJGFTR 024-2022 冶炼造渣用 氟化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