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单套额定处理能力不超过1000m3/d的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地表/地下水为水源的新建和改/扩建的镇村以及与之类似规模的排水工程项目设计的处理装置.原水的水质类似于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装置可参照执行。 上一篇: T/CAPEC 8-201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监理技术要求 下一篇: T/ZSA 12-2020 石墨烯改性柔性电热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