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事业单位的生态环境风险划分与风险保障基本限额评定的程序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涉及生产、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或释放附录A中风险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活动。本文件不适用于军事设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企事业单位。 上一篇: T/CHBA 002-2022 生活美容射频类美体设备 下一篇: T/CHBAS 6-2021 废水用作循环冷却水零排放处理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