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效果评估的相关术语、评估程序、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国家、区域、城市等层面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技术措施的协同控制效果评估,可用于既有政策技术措施的后评估,也可用于拟出台实施政策、拟推广应用技术的预评估。 上一篇: T/CECRPA 001-2022 大型会议展览活动低碳评估规程 下一篇: T/CECRPA 003-2022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