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在崇明行政区域内获得水产养殖许可证,开展崇明河蟹(以下简称“清水蟹”)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程。主要内容本操作规程规定了崇明清水蟹养殖的环境条件、设施设备、生产管理、养殖尾水排放等要求。 上一篇: T/CMFC 03-2021 澄迈福橙鲜果 下一篇: T/CMHXXH 001-2022 崇明蟹种绿色生产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