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集中空调制冷机房系统的能源效率(简称能效)等级和限定值及其评价要求与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电驱动水冷式冷水机组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在运行的集中空调制冷机房系统的能效等级及限定值的评价,相关系统的评价也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采用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的集中空调制冷机房系统的能效等级及限定值的评价。 上一篇: T/DZJN 67-2021 家用智能吸油烟机 下一篇: T/DZJN 79-2022 设备维修安装运行企业能力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