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由电动机驱动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承诺等。本文件适用于以空气为热(冷)源,并能在不低于-25℃的环境温度里制取热(冷)水的机组。其他同类机组可参照执行。 上一篇: T/FSS 66-2022 佛山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气源热泵热水器 下一篇: T/FSS 7-2020 佛山标准 电饭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