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商用电蒸箱类绿色产品的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商用电蒸箱产品的评价,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商用电蒸箱,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类型商用电蒸箱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本文件不适用于:——家庭使用电蒸汽炊具;——烹饪过程不仅直接使用蒸汽接触而且也可以将食物部分或全部浸入液体的器具;——供大量生产食品连续作业的器具。 上一篇: T/SDAQI 026-2021 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涌流、动态响应、谐波抑制或滤波功能试验检验规 下一篇: T/SDAQI 028-2021 绿色产品评价规范 电热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