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双峰香榧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宁海县双峰镇地域范围内生产的香榧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而成的坚果炒货食品。注:地域范围见《双峰香榧地理标志公用品牌使用与管理办法》。 上一篇: T/QFIA 002-2021 特色干面条 下一篇: T/WSWXH 003-2022 畜禽粪污发酵生产有机肥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