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与生产者责任延伸:法律与政策体系研究 作者:郑艳玲著 出版时间:2020年版内容简介 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经济发展取得辉煌成就,改造自然的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在物质消费日益丰富的同时,由于过度开采造成资源枯竭,大量产品消费致使后消费阶段废物大量增加,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废弃产品问题,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EPR)得以诞生。作为一项新的废物管理制度,EPR旨在通过规定以生产者为主要责任主体的责任者对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负责,特别是通过产品消费后的回收、处置与循环再利用等来减少产品对环境的影响。生产者责任延伸概念于1988年由瑞典学者托马斯教授提出以来,EPR制度历经多年的发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均得到了较为深入的发展,在瑞典、德国、美国、日本以及欧盟地区的实施取得良好成效。作为发展中国家,追求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的愿望与日益重要的、满足低环保标准以保护公众健康和确保国家自然资源长期可持续性的需要是我国面临紧迫的挑战之一。长期以来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传统发展模式导致我国面临传统的工业污染与消费型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消费后废弃物双重污染问题。为此,我国遵循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提出了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下的,基于源头治理、制度治理的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这是我国基于资源环境问题,为保持生态系统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类的永续发展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目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推行循环经济,控制自然资本消耗减量化,提高其经济效能,实现单位经济产出的环境影响小化的必需的制度载体。目录1引言1.1 研究背景1.2 研究内容1.3 研究方法1.4 本书的逻辑框架和结构安排 2相关基础理论2.1 外部性内部化理论2.2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2.3 环境权理论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3生态文明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分析3.1 生态文明概述3.2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概述3.3 生态文明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关系3.4 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4国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践考察与启示4.1 国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践考察4.2 国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践的基本启示 5生态文明建设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目标定位与原则5.1 传统的生产者责任理念与局限5.2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本位5.3 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目标定位与原则 6生态文明建设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法律体系建设6.1 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立法现状6.2 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立法上存在的问题6.3 以生态文明理念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立法体系 7生态文明建设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政策体系建设7.1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政策体系现状7.2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7.3 以生态文明理念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政策体系 8结 论 附 录附录1——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附录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附录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上一篇: 生态文明 和谐共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资料汇编 2019 下一篇: 生态文明和生态安全 人与自然共生演化理论 张智光 201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