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导则1.0.1 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与结果评价,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检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的政府委托检测、企业自检、排入检测、验收检测和在线监测,不适用于监督性监测。1.0.3 处理设施的水质检测,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相关标准导则的规定。 上一篇: 成都市预制拼装桥墩生产、施工与质量验收技术导则 2018年 下一篇: DBJ 46-062-2022《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 宣贯培训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