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深圳市建筑工程勘察信息模型构建及交付,促进数字勘察,累积建筑工程勘察数字化资产,构建智慧城市数字基座,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勘察信息模型的构建及交付。1.0.3 建筑工程勘察信息模型构建及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省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上一篇: SJG 144-2023 隧道与地下工程三维激光扫描测量技术标准 下一篇: SJG 146-2023 建筑工程抗风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