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 0~3 岁儿童早期发展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服务载体、服务要求、服务管理与评价等。本文件适用于镇(街道)开展 0~3 岁儿童早期发展的管理和服务。 上一篇: DJG331081/T 121-2021 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与运行规范 下一篇: DJG330483/T 002-2021 常规水稻原种生产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