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1 为规范基坑工程智能化监测工作,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数据准确、预警及时有效,保证基坑及其周边环境安全,制定本标准。1. 0. 2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建筑与市政工程的基坑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的智能化监测。1. 0. 3 基坑工程智能化监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上一篇: DBJ/T 13-446-2024 福建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标准 下一篇: DBJ46-066-2023 海南省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