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上盖综合利用的运营功能与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内新建、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上盖综合利用的防火设计。1.0.3 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上盖综合利用的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综合考虑此类项目的特殊性,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4 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属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与上盖建筑的防火体系应各自独立。1.0.5 用于上盖综合利用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应为地上车辆基地或下沉式车辆基地。1.0.6 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上盖综合利用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 和国家及福建省其他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上一篇: DBJ/T 13-42-2023 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 下一篇: DBJ28/053-2008 钢结构轻型建筑体系技术导则